最高法院周一(9 月 7 日)裁定,即使涉嫌犯罪的个别员工或管理人员没有受到指控或起诉,公司也可以因涉及过失杀人罪而受到起诉。
一把椅子 JB Pardiwala 法官和 Manoj Misra 法官 认为缺乏对自然人的识别和起诉并不是《刑事诉讼法》第 482 条规定的在最后阶段终止针对公司的刑事案件的理由。
“缺乏个人身份本身并不能使指控能够披露公司在犯罪中所扮演的角色……如果事实和周围情况作为一个整体,揭示了公司在必要的现实情况下实施该行为的可能性,那么这并不是仅仅披露特定来源,因为没有说明……个人的身份识别或刑事起诉都不能被视为先决条件,在每种情况下,仅缺乏这一点就足以证明取消是合理的。”法庭说。
虽然没有必要识别和起诉个人,但法院表示,指控必须至少表明:
“(i) 代表公司行事的一些自然人,
(ii) 该行为与所涉犯罪有关,并且
(iii) 围绕此类行为的情况并不表明真正的人的存在完全荒谬或不可能。”
“如果指控没有披露这些事情,则应驳回审判。应该指出的是,现阶段的调查并不详细或微观。调查范围广泛,涉及审查指控是否披露了代表公司的行动,以及该行动是否在此类披露的背景下。存在犯罪意图。”法院补充道。
最后,法院表示,在进行审判之前,检方不应完全确定该人的身份和角色。相关人员的确切身份和角色可能会在调查或法律诉讼过程中浮出水面。
将个人和男性行为归因于公司的三步框架
法院还建立了一个将个人行为和精神状态归咎于公司的三步框架,明确员工实施的每一项犯罪行为并不自动使公司承担刑事责任。
检方必须最终在个人的行为、精神状态和公司之间建立必要的联系。
使用三步框架来确定这种联系何时在法律上足以将这些人的个人行为和实际行为归因于公司。
第一阶段
法院必须首先审查公司的章程文件,包括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及公司法的适用原则。
问题是相关权力是否已授予其行为归咎于公司的人。
例如,如果公司的结构赋予董事总经理完成特定交易的权力,而董事总经理在行使这一权力时有不诚实的行为,那么他的行为和精神状态就可以归咎于公司。
第二阶段
如果社会的宪法结构没有规定从属关系,法院必须检查相关权力是否直接或间接授予自然人。
这种权力应赋予该人足够的权力和自主权来做出具体决定。
法院明确表示,仅仅作为雇员或参与谈判本身并不构成归属。
第三阶段
如果在前两个阶段之一无法进行分类,法院可以考虑违规法规的目的是否需要特殊的归属规则。
简而言之,法院正在询问拒绝将个人行为归咎于公司是否违反了特定刑事法规的目的。
法院认为这是一种法定解释行为,而不是扩大企业刑事责任的不受限制的司法权力。
关于三阶段框架的澄清
根据法院的说法,首先确定谁有权进行特定交易,其次,检查该权力是否被适当授予,第三,如果这些答案都没有,则考虑特定法规的目的是否需要不同的相关规则。
但即使满足了这些步骤之一,归因也不是自动的。法院应当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即使公司章程文件已赋予该人相关权力,或者该权力已正确授予该人,公司仍可以主张该人的具体行为在该情况下不应归咎于公司。
2. 三步测试不要求法院确定谁总体上控制或管理公司。问题范围更窄:谁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被视为公司自己的行为?因此,仅仅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并不意味着该人的所有行为都自动归因于公司。
3. 如果法规本身规定了归属规则,则不应使用三步框架。还有不必要的:
– 法律规定官员行为的法律责任;
– 犯罪行为需要严格或绝对的责任;或者
• 法律或司法解释已将雇员的行为视为公司本身的行为。
因此,该框架主要适用于犯罪针对个人并需要犯罪意图证据,并且检方试图将该个人的行为和精神状态归因于公司的情况。
4. 该框架确定个人或个人的行为是否可以归因于公司。它并不能确定公司的行为或公司的精神状态是否可以归因于该人。一个人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的一般原则确定的。
5. 法院强调,公司管辖权到法定任命规则的管辖权授权这三个阶段是确定何时发生隶属关系的广泛原则。它们并未解决有关公司刑事责任的所有可能问题。
背景
该案涉及上诉人赛诺菲印度有限公司向巴巴原子研究中心(BARC)稀有材料项目供应药品。
CBI 指控 BARC 科学官员 P. Anand 博士与制药公司勾结,以过高的价格和过多的数量采购药品。
据检察官称,尽管其他公司的出价较低,但赛诺菲仍受到青睐。 CBI 还指控阿南德博士从赛诺菲获得了 42,750 卢比的非法报酬,而 BARC 涉嫌非法损失为 3,53,361 卢比。
赛诺菲向卡纳塔克邦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法律诉讼,主要理由是该公司没有任何员工或管理人员被作为被告提审。
赛诺菲对最高法院拒绝驳回此案的决定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综合上述法律规定,笔者的判断 帕迪瓦拉法官然而,它发现了足够的初步证据表明个人在交易中代表赛诺菲行事,并且周围的情况并不表明这一要求不可能证明最高法院驳回针对上诉人赛诺菲的案件的决定是合理的。
“至于起诉书和记录材料的初步阅读,很明显,个人在有关罪行方面代表申诉人行事,以及周围的情况,至少对于这些行动是与必要的人一起实施的可能性而言,现阶段还不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说最高法院应该取消对原告的审判。”法庭说。
申请被拒绝。
原因标题:赛诺菲印度有限公司。在中央调查局
引用:2026 LiveLaw (SC) 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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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貌:
对于请愿人 Siddharth Luthra 先生,Adv. 先生。 Aditya Vikram Bhat 先生,Adv. Anind Thomas 先生,Adv. Priyank Ladoia 先生,Adv. Mayank Pandey 先生,AOR Raghav Seth 先生,Adv. Nivedita Mukhija 女士,Adv.阿尤什·阿加瓦尔先生,Adv.卡尔·P·鲁斯塔姆汗,Adv。苏海尔·艾哈迈德先生,Adv.
受访者 SV Raju 先生,ASG Mukesh Kumar Maroria 先生,AOR(缺席) Sachin Sharma 先生,Adv. Rithviz Rishabh 先生,高级医师。 Harish Pandey 先生,Adv.